关于2026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及申请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 · 来源: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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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及申请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7 阅读次数: 次 各学院: 按照学校安排,学校预计在27年1月召开学位会。现将2026年秋季学位会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文件和规范要求,落实各方审核把关责任,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学位论文文字查重 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请在系统中选择“27年第一次”批次,须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审核课程成绩合格、开题、中期通过、学术成果审核合格后,将通过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毕业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申请学位资格审核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表(导师签字))电子及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通过学院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AI检测报告、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报告。 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通过后进行论文查重。 二、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及学位信息 学位论文由导师、学科、学院严格审核,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审阅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研究生修改到位,严禁学位论文闯关行为。博士学位论文须通过预答辩方能进行评阅;学位论文通过评阅后,方能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须将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研究生须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论文终稿及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将论文终稿提交图书馆。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在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学位授予信息。 以上各节点进度由学院自行安排,研究生院不作统一要求。 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学位会安排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告、研究生申请学位基本情况表等申请学位材料于2026年12月14日前将报送学位办。 2.预计校学位会后一周内由各学院发放学位证书,在发放学位证书之前,请研究生完成学位信息填报、学院完成审核。 四、学位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学位办地址:良乡校区综合南楼A104 联系电话:81353308 联系人:于老师、武老师 学位办 2026年9月21日 校研会 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教育 校内链接 北京工商大学主页 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 校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首都高校科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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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6-09-17 · 发现: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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