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纳学费的通知...
长安大学 · 来源:官网
⏰ 现场确认时间:2026-09-18
📍 地点:西安市长安中路75号(710061)
关于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纳学费的通知-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党群工作
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
同等学力
教学平台
基地建设
留学服务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工作分工
党群工作
党建动态
学习园地
学历教育
招生管理
教学管理
电子教学资源库
非学历教育
培训动态
行业培训
干部培训
企业培训
培训园地
证书查询
在线学习平台
同等学力
通知公告
招生信息
在线报名
学习平台
管理制度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教学平台
学历教育平台
电子教学资源库
非学历平台
基地建设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交通运输部西部培训项目指定高校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指定高校
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基地
陕西高校农民培训基地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中心
留学服务
语言培训
项目公示
同等学力
通知公告
招生信息
在线报名
学习平台
管理制度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首页
同等学力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纳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
点击:
次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根据学校关于同等学力申硕及学费管理相关文件,我院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以下简称
“转段人员”)的学费缴纳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24级(含)以前课程学习阶段全部专业学位课程考核合格、通过相关专业国家统考科目、本人要求转入论文写作阶段的同等学力注册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缴费时间
2026年9月1
9
日至
2
2
日(
未按时缴纳学费的转段人员不予安排导师、论文开题等教学环节
)。
三、缴费方式
1.学费必须由学员本人通过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按时足额缴纳。
2.学员搜索并关注“长安大学计划财务处”公众号(chdjcc)。第一步 :“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激活”,在账号激活中设置密码;第二步:“微缴费--缴费通道--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学杂费”进行缴费。
四、学费标准
1.论文写作阶段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
一次性缴清
。
2.学费标准按照长安大学《关于202
6
-202
7
学年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的通知》执行。
五、学费发票
我校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学员缴纳学费后,通过
“微缴费--学费票据--统一身份认证--输入学号和密码--菜单--已缴费查询”,可查询下载学费电子发票。
附件: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同等学力注册人员缴费名单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8日
校内链接
————————————
友情链接
————————————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75号(710061)
联系邮箱:jxjybgs@chd.edu.cn
学院办公室:029-62630325
学历招生:029-62630341
教学咨询:029-62630343学籍 / 62630335教学
培训咨询:029-62630312 / 62630372
同等学力:029-62630340 / 62630375
版权所有: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查看原文(官网)